您好,对于您的问题,经核实,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大沃城南面、创新二路以南、上林路以东区域土地现状为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用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单位:能源办 联系电话:3358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