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蔺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按照《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三条第一款:“三、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秦汉新城按照行政区域规划属于咸阳市,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西安市城六区换到秦汉新城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已跨市,不符合退税政策规定。感谢您对西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秦汉新城税务局 电话:029-3373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