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的问题,您咨询的灵活就业补缴年限接事宜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2011年7月1日后必须按实际延长缴够15年方可办理退休。您可按照实际情况咨询养老经办部门。
如后续有相关问题请联系最后养老缴纳单位。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联系电话:3358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