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金贸110kv变电站输变工程、沣西新城尚仁路下穿西兴高速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联络线项目、知光集小区、和悦泊岸小区共五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33264639(西咸新区水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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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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