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JTTDSYQ-2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咸新区创新大厦一层政务服务大厅9号窗口。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面积(㎡)备注

1

窦家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窦家村

24210.93


2

窦家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窦家村

86523.69


3

窦家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窦家村

94027.32


4

窦家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卓邢村

27801.78


5

窦家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窦家村

6401.34


6

窦家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窦家村

51734.58


7

窦家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空港新城北杜街道窦家村

12000.36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