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 JTTDSYQ-32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咸新区创新大厦一层政务服务大厅9号窗口。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火烧寨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西咸新区上林街道火烧寨村

3209.85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