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5〕35号)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3937号

董换换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泾阳县高庄镇芦家村商业配套区8幢3单元8层30802号

2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40220号

苏利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泾阳县高庄镇芦家村商业配套区8幢2单元26层22602号

3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9878号

戚建军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新街以南,晨曲路以东西安恒大都市广场6号楼2单元20层22003室

4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53629号

朱刚刚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焦村“枫丹白露”项目25#楼1单元17层11702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