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公路清扫保洁技术导则的通知

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公路清扫保洁技术导则的通知

陕西咸城管交通发〔2019〕107号


为进一步规划指导新区农村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确保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了《西咸新区公路清扫保洁技术导则(试行)》,现随文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8日


西咸新区公路清扫保洁技术导则

(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新区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全面提升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水平,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公路养护和清扫保洁实际,制定本技术导则。

二、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西咸新区辖区内县乡公路的清扫保洁,村道的清扫保洁可参照执行。

三、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四)《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五)《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

(六)《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七)《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八)《西咸新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四、术语和定义

(一)环境保护

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二)道路扬尘

道路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人群活动等)的作用下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的扬尘。

(三)县乡公路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四)村道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五)路肩

位于车行道外缘至路基边缘,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部分。

(六)机扫模式

采用清扫车等机械化设备对道路进行清扫保洁的工作模式。

(七)人工模式

采用人力对道路进行清扫保洁的工作模式。

五、基本规定

(一)新区公路清扫保洁工作采用“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各新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县、乡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各街镇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村道清扫保洁工作。(以下简称各级管理部门)

(二)各级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公路清扫保洁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公路清扫保洁管理,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实施记录,并符合各级政府“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要求。

(三)各级管理部门在实施公路清扫保洁时,必须做到人员设施、措施同步到位。

(四)《西咸新区环保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启动时,各级管理部门应立即响应执行,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级别,采取洒水降尘,加大湿扫频次等预警响应措施。

(五)各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教育培训。

六、公路清扫保洁措施

(一)基本要求

1.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应结合季节、周边环境等特点,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2.公路清扫保洁作业,应达到《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的作业质量标准。

3.机扫率要求。重要县乡公路机扫率机扫率不少于15%;逐步提高一般县乡公路机扫率。

(二)路面清扫模式

包括机扫模式和人工模式。

1.机扫模式

(1)非结冰期(当年3月16日至当年11月14日)

在气温高于零摄氏度的非雨雪天气,清扫车在作业时间内对城市出入口道路的湿扫频率为3次/日。对平原区其他路段,清扫频率为1次/日。全天候加强洒水车降尘频次,全力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2)结冰期(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在室外气温高于3°C时,适时进行洒水车降尘作业,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清扫车在作业时间内对城市出入口道路的清扫频率为3次/日。对平原区其他路段,清扫频率为1次/日;在室外气温低于3°C时,停止机械洗扫作业。

2.人工模式(全年适用)

人工清扫模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抑尘、降尘措施,确保清扫作业无扬尘;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三)路面保洁

1.路面应保持干净、清洁、无杂物、无积水(雪),清扫无扬尘,保持路容路貌干净整洁。

2.路肩上禁止堆放杂物,对于修补路肩坑槽及防滑所需砂石材料,可堆放在路肩范围之外,并采取覆盖等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扬尘。如确需堆放在路肩上时,应选择在较宽路段顺一侧堆放,不得堆放在桥头引道、弯道内侧及危险路段。

3.清扫车辆运行速度依据路面洁净程度合理调整,清扫速度应控制在5公里-15公里/小时之间,对机扫中的死角死面应及时进行人工补扫,确保清扫效果。进行路面污染物冲洗作业时应控制水压及喷头角度,避免对路侧沿线设施造成二次污染。清扫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加装GPS卫星定位设备,以便于监管。

4.人工清扫路肩应沿路线方向纵向清扫,清扫幅度应均匀协调,避免二次扬尘污染,禁止直接将杂物、垃圾等横向扫入绿化带或边坡。路肩清扫应将清扫的杂物、垃圾等分段集中,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或沿路焚烧。

5.对植草路肩内的杂物应采取相关措施收集清理。

(四)路基保洁

应保持路基各部分完整,处于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损坏,排水畅通;挡土墙等附属设施良好。对施工路段暂不进行施工作业的路基和边坡裸露部分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五)桥梁涵洞保洁

1.应按要求进行桥面清扫,排除积水,清除泥土。清除杂物冰凌和积雪等作业时,不得随意将清扫物排进桥面的泄水管、排水槽等设施,要保持桥面平整清洁。

2.桥面的泄水管、排水槽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并保持畅通。桥梁上设置的封闭式排水系统,应保持各排水管道畅通。

3.伸缩装置。应经常清除缝内积土、垃圾等杂物,使其正常发挥作用。

4.保持墩台干净、涵洞洞口清洁,锥坡、护坡良好。涵洞洞内无淤积,排水畅通,发现杂物堆积应及时清除。

(六)隧道保洁

1.及时清除隧道内外路面上的杂物及塌(散)落物,按要求清扫保洁,排除积水、清除泥土,保持隧道内外路面平整清洁。

2.保持隧道内外排水系统完整有效,维护排水设施完好、通畅、有效,雨季应加强检查和清理疏通。

(七)沿线设施保洁

安保设施日常养护要到位,做到周围无杂草、杂物。按照1次/季度频率进行清洗。

(八)管理及服务设施保洁

养护机构场所、风雨亭等管理设施应按照有关要求,落实专人管护,确保设施齐全、安全卫生、干净整洁。

七、其他规定

严格遵守上级管理部门特定时期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