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982 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陕煤研究院泾河新城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 泾河新城陕煤技术研究院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泾河新城泾干一街17号,项目占地面积约7743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硅碳负极材料生产线、1条硅氧负极材料生产线及4条三元高镍正极前驱体生产线,配套建设检测中心、废水处理系统等辅助公用设施,建成后年产硅基负极材料1000吨(硅碳负极材料500吨,硅氧负极材料500吨)和三元高镍正极前驱体1.5万吨(NCA正极前驱体1万吨,NCM正极前驱体0.5万吨)。项目总投资139499.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9.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9%。 | 1.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泾河新城第三污水处理厂;2.各类废气经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后达标排放;3.依法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4.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达标排放;5.加强厂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强化演练,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