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0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982 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交通大学丙级放化实验室扩容项目

沣西新城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一号巨构2199实验室

西安交通大学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项目建设内容为外购UO2(NO3)2·6H2O、UO2、UO3、U3O8、ThO2、Th(NO3)4等铀或钍的化合物固体,由厂家运至实验室,存放于实验室保险柜中,通过反应合成簇合物等新型铀或钍的化合物,以测定新型铀或钍化合物的光学性质和晶体结构,为核燃料循环与材料尤其是乏燃料后处理碱性流程的发展提供实验基础。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万元,占总投资的3%。


1.定期对丙级放化实验室安全与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2.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测制度并确保实施。按相关要求编制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并报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部门以及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3.辐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辐射工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辐射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辐射安全;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需完成现有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定期组织演练,严防辐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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