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预防餐饮外卖配送过程食品安全风险,规范食安封签推广、使用、监管全流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其实施条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规范使用“食安封签”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食安封签”定义
食安封签是指为了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止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拆启或破损,导致外卖食品污染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由商家在餐食打包时封贴。
二、“食安封签”适用范围
“食安封签”适用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包装(如外卖餐食)进行封口。
三、“食安封签”规范要求
1.封签应为一次性使用,使用位置为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外包装封口处,封签使用位置及使用方法应当保证外送食品打包后开启无法恢复原状,无法重复使用。
2.封签的胶粘面应有良好黏性,粘贴应牢固,也可采用其他能实现同等防护效果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封签形式。
3.封签的印刷面应着色牢固,印刷信息清晰可辨识,其形式及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存在违法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4.封签宜选用对环境无害的材质,具有良好的生物降解性能和防水性能。
5.封签印刷应选用对环境影响小的环保油墨,宜减少油墨使用量、减少印刷色数。
四、主体责任落实
(一)网络餐饮平台第三方机构
1.在平台规则、服务协议中要求入网商家使用食安封签;
2.对商家封签使用情况开展日常巡查、监测;
3.督促商家使用不可复原封签,使用率达到100%;
4.建立完善“食安封签”有关投诉受理、纠纷协调、理赔退单等机制与信息化渠道;
5.对配送人员开展封签相关内容的培训;
6.在平台系统页面显著位置宣传提示餐饮商户、配送人员、消费者关于“食安封签”使用的具体要求。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1.对直接入口外卖食品一律使用封签或具备封签功能的包装物封口;
2.封签应符合一次性使用、不可复原要求,开启后即损毁,无法重复使用;
3.封签粘贴位置在餐品封口处,牢固不易脱落;
4.不得存在不封签、漏封签、封签粘贴不规范、重复使用旧封签、伪造封签等行为;
5.封签材质必须合规,应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不得使用可能污染食品的劣质材料;
6.鼓励在封签上标注商家名称、餐品信息、反食品浪费温馨提示等内容,强化溯源与消费提示。
(三)配送人员
1.取餐时检查封签是否完整、有效、规范粘贴;
2.对未封签、封签缺失、封签已破损、封签异常的餐品,拒绝配送,并及时向平台报备;
3.配送过程中保护封签完好,不得私自拆启、人为损坏、篡改或替换封签;
4.发现封签异常应及时向平台或商家反馈,按要求处置并留存记录;
5.配送容器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餐品;
6.送达餐品时应主动提示消费者查验封签完整性,引导消费者先查封签、再收餐品。
五、违规行为处置
(一)轻微违规处置
对首次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漏贴、不规范粘贴行为,现场督促商户立行立改,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二)一般违规处置
对未按规定使用封签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其实施条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严重违规处置
对因未使用食安封签导致食品污染、引发食品安全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存在故意损毁封签、虚假封装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食安封签位置参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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