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慈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5〕3号)、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慈善组织年检年报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2024年12月31日前在西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且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慈善组织,均须参加2024年度年报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慈善组织应当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在线填写2024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写数据准确无误且完成后,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汇同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于2025年4月10日前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完毕后,各组织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经初审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后上传至“慈善中国”。

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上传至“慈善中国”。

(三)民政部门在“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等材料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如对平台登录及填报功能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客服电话和QQ群咨询解决。

三、有关要求

慈善组织年报是慈善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慈善组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基层工作部对慈善组织年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的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陕西省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

2025年3月7日

(联系人:肖正 电话:33585933 邮箱:22192354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