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自2025年4月至12月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要求,新区市场监管局现面向社会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线索征集活动。
一、征集线索范围
1.限制企业自主迁移类: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注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制发文件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将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等保持在本地,或者要求企业在迁出时全额或部分返还财政奖补资金;以歧视性资格条件等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等行为。
2.阻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类:滥用行政权力指定或者要求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特定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对外地商品服务设定歧视性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阻碍、限制其进入本地市场;对外地商品服务设置歧视性补贴政策或者收费标准;要求企业采购本地产品,或者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本地企业之间相互采购等行为。
3.妨碍企业公平参与异地经营类:滥用行政权力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要求或者评审标准,排斥外地企业参加本地招标采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设置不合理的名录库、资格库,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妨碍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等行为。
4.设置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隐性门槛类:滥用行政权力利用信用评价等手段设置外地企业市场进入隐性限制;借助地方标准等变相阻碍外地企业、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通过与特定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等行为 。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三、征集方式
1.拨打12315热线电话。
2.通过全国12315平台的网站(www.12315.cn)、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投诉举报。
3.书面材料可邮寄至: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园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邮编:712000,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线索征集”字样。
四、注意事项
1.举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以便于调查核实。书面举报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三)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
(四)是否就同一事实已向其他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依规处置收到的线索,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