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病死动物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通告

广大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宠物主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和《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全区动物疫病防控,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畜产品安全,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新区对养殖、运输、经营、屠宰等各环节产生的病死畜禽及社会源病死动物实行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丢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动物。

一、全区从事动物养殖、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义务,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条件的向无害化处理公司报告,按规定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二、全区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落实病死动物“五不准一处理”规定,即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不准丢弃,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违者将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三、全区病死动物统一收集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由咸阳保牧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具体承担,新区农业农村局对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特此通告。

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电话:

18091056320(咸阳保牧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2.病死动物监督投诉电话:

029-33589276 (西咸新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