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2号)要求,结合新区工作实际,现将西咸新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西咸新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西咸新区的中国公民,可在西咸新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新区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本人认定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1日8:00至10月31日17: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认定机构为“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其中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选择“非统考”,其余申请人选择“统考”,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

温馨提示:

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正确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和承诺书。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

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二)体检

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西咸新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为准。

(三)现场确认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户籍在新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非新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新区居住证原件;学校所在地在新区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⑥申请人无犯罪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近期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现场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认定结果公示

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完成认定工作后,将依据认定情况做出结论,同时将认定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五)领取证书

证书的领取时间请关注西咸新区官网公告。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如在网报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版块查看解决办法。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由于全国疫情尚未结束,根据西咸新区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和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要求,人员聚集场所必须做好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申请人进入体检医院、教师资格确认点时必须戴口罩、进门时接受体温监测、按照指定路线进入确认点、每位人员间隔相应距离。申请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联系电话:029-33186084   联系人: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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