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咸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事中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新城经普办:

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事中检查工作,西咸新区制定了《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事中检查工作方案》,请各新城遵照执行。



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事中检查工作方案

为在普查登记期间,及时发现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存在问题,规范入户登记工作流程,确保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普查登记工作期间,通过对普查登记工作及数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对不符合规范及质量要求的普查小区所在的乡(镇、街道)进行全面复查,以保证各新城普查数据整体符合质量要求。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

二、责任分工

新区经普办负责制定《西咸新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事中检查工作方案》,提出检查工作规范性要求,组织专业人员赴各新城对纸质普查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

各新城经普办负责组织开展四经普入户登记事中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各新城在开展检查工作时,可邀请西安市经普办、新区经普办工作人员参与,共同开展检查。

三、组织实施

(一)检查对象。

对联网直报单位,按照新区统计中心相关专业要求开展审核。对非联网直报单位,各新城经普办要在本地区范围内随机抽选3-5个普查小区,对抽中小区内所有单位存续状况进行摸底,对已经完成数据上报的普查对象,进行数据质量检查。个体户检查数量由各新城自行确定。

(二)检查方法。

1.确定检查人员。各新城经普办应组织镇街统计人员或利用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检查。数据检查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认真负责,客观公正,身体健康;熟悉普查方案,对数据来源、填报方法能清晰掌握。

2.实地入户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向检查对象说明检查目的和要求,通过看、问、听、评、记等方法,了解检查对象基本经营情况,重点核实四经普入户登记填报内容。

(三)检查内容。

1.入户登记规范性。了解普查员是否入户登记,上传数据是否有企业签字,了解普查员采集的数据与企业实际情况、相关资料是否一致,了解普查员对普查对象原始资料不健全的登记方式等。

2.单位存续状态。掌握抽中普查小区内所有单位存续情况,详见附件1涉及的7种情况。

3.数据填报情况。通过查看检查对象经营场所、生产状态、执行财务制度等情况,询问从业人员、经营面积、费用账务处理等内容,重点核实611、611-1、611-2、611-3或611-5或611-6,以及611-4表数据。将该单位实际数据(或原始资料)与已经上报的数据进行比对,对于有差错的指标,逐项记录好差异值或情况。

各新城经普办要自行设计检查记录表,记录表除包括检查企业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及检查指标等要素外,还需要包括填报人、检查人、企业负责人信息及签字栏。

611、611-1表主要核对运营状态、主营业务活动、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控股情况(企业法人填报)、执行会计制度类别(法人单位填报)。

611-2表应重点核实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611-3表应重点核实固定资产原值、营业收入为0,应付职工薪酬内容包含不全面,营业利润、应交增值税为负等情况。对营业收入、折旧、固定资产等重要指标的缺报原因进行核实并记录。

611-4表,应重点核实调查单位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额为0等情况。

611-5表应重点核实固定资产原价、公共基础设施原价、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收入和支出明细指标。对工资福利支出、经营性支出、固定资产原值等重要指标的缺报原因进行核实并记录。

611-6表,应重点核实固定资产原价、净资产变动额、收入和费用明细指标。对本年收入合计、人员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重要指标的缺报原因进行核实并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签字确认。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统计负责人需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汇总结果。

各新城经普办对抽中普查小区所有单位存续状态摸底之后,按照附件1表式汇总。对抽中普查小区已经完成数据上报的普查对象完成数据检查后,按照附件2表式对8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汇总。附件1、附件2按照普查小区进行填报,最后应汇总辖区内所有抽中普查小区结果。

(三)及时分析。

对检查情况、汇总结果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分析普查对象上报数据准确性和准确程度。

(四)完成时间。

各新城经普办要在3月20日前完成事中质量检查工作,3月25日完成事中质量检查分析报告(检查结果以及对发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上报新区经普办,上报内容包含附件1和附件2的汇总结果。

(五)记录备案。

各新城经普办要对相关数据检查工作记录备案,以备事后质量抽查。

五、检查结果使用

新区经普办可根据检查情况,对误差较大的,按区域再次组织开展检查,同时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关措施,减少主要指标上报误差。

各新城经普办对于主要指标误差影响不大的情况,可通过有针对的强化对普查员的指导、加强与企业沟通等方式减少误差。对主要指标误差较大、预判将产生影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一是立即召开入户登记工作会议,分析主要指标误差产生原因;二是抽中普查小区所属镇街的所有普查单位,全部返工重新入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