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相关规定,现公开2020年度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西咸新区管委会及各新城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9820条,通过图片、视频、漫画等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242条,通过各类微博、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信息12542条、 5434条;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224次,办理网民留言7759条;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征集调查44期,开展在线访谈44期;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60人。新区门户网站开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题专栏,公开疫情防控信息595条;主动公开并解读《西咸新区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西咸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政策措施》等管委会及办公室文件50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西咸新区及各新城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98件,公开569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243件,其他386件;行政复议30件,结果纠正10件;行政诉讼29件,结果纠正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西咸新区协同办公系统(OA)完成了升级改造,对发文、收文、公文查询、文档中心等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了新区各部门之间协同办公行政效能。为持续做好新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工作,编制了《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数据目录》,目录梳理工作覆盖了23个部门(119个科室),完成了719条职责目录、225个系统目录、5521条数据目录(含72000条数据项)的梳理工作。2020年完成新区各部门18018件、120万页的收集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全年共接待档案查阅利用283人次,提供档案365件;完成了新区4家单位的档案认证工作。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新区现有政府网站7个,政务新媒体账号4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8个、新浪微博8个、其他新媒体平台账号13个,均通过认证并纳入监管。西咸新区门户网站完成改版升级,已迁移至上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新版网站设计合理、参数平稳,提升了信息发布、政务公开、互动服务水平,受到一致好评。

2020年5月到9月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专项整治,明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责任主体,夯实了任务分工,健全了相关制度。每季度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并通报;开展安全监测评估5次,应急演练3次。

(五)监督保障

2020年,新区管委会邀请第三方对新区各部门、各新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服务公开、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形成针对性评估报告6份;各单位结合报告认真进行整改;编制《西咸新区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制度》,规范新区政务公开评估结果运用。新区开展工作满意度社会评价,采取满意度电话访问调查和访谈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各新城、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镇,及上年度满意度调查反馈问题进行回访。社会评价满意度结果作为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2020年新区各级累计参加上级或本级组织政务公开培训3场次90人次。

2020年新区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而追究责任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3

23

10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3

0

1335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2

303

7414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54

减83

2330

行政强制

121

增25

3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

增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18

4206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60

36

0

0

1

1

11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0

0

0

0

0

9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2

13

0

0

1

0

4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3

0

0

0

0

0

1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0

0

0

0

0

0

1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1

0

0

0

0

0

1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0

0

0

0

0

0

2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1

0

0

0

0

1

2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9

1

0

0

0

0

5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6

7

0

0

0

0

24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09

10

0

0

0

0

21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75

4

0

0

0

0

79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7

0

0

0

0

0

27

2.重复申请

10

0

0

0

0

0

1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2

0

0

0

0

0

1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1

0

0

0

0

3

(六)其他处理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1249

36

0

0

1

1

128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0

10

3

7

30

6

11

0

0

17

7

2

2

1

12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西咸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公开不标准规范。各新城、各街镇都编制对应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但是落实不规范,没有经常性制度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信息公开平台不规范。部分新城门户网站信息平台没有按照国办标准设置,政务大厅未设置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区。三是新区管委会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不规范、指导下级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主动。

下一步,新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开展全区信息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公开落实情况的专项业务指导,深入各部门开展业务督查指导工作,规范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结合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各新城信息公开页面设置;指导各新城、各街镇在政务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三是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在做好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指导下级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落实国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着手研究制定或者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新区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