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税务局和泾河新城党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做到依法公开、全面真实、高效便民,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依托新闻媒体、新媒体、纳税人学堂、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结合税收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重点围绕增值税留抵退税及各项税收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和纳税人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西咸新区税务局、泾河新城管委会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杜绝发生泄密事件,确保了公开内容准确、流程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互联网+税务”模式,以办税服务厅为实体公开阵地,广泛公开相关涉税政府信息的同时,更加注重面向纳税人的“线上”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区局和管委会网站(公众号)、纳税服务QQ群(微信群)、纳税人学堂网络直播等“线上”公开平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增值税留抵退税以及各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涉税重点、热点事项,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了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筑牢政务公开工作思想基础,特别要学习其他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自身工作。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界定,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三是拓展公开形式。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联系媒体报纸,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泾河新城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