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承诺公示

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按照《西咸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诚信承诺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建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主要服务事项和利民便企措施承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程序,加强信息共享集成,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实行行政权力清单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依法行政承诺:正确履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职责,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关于住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做到审批过程不拖不卡,提高行政效能,便民利企。

三、政务公开承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加强服务监督。及时依申请向服务对象提供住房城乡建设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行阳光政务。

四、勤政高效承诺: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理和答复服务对象申请和咨询,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严格落实督办工作规则,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对重大问题一查到底,并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让企业和群众满意。

五、执法监督承诺: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统一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六、守信践诺承诺:遵守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对政务失信违约事件积极处理,保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七、推进住房建设信用建设承诺:审批中依法采用信用承诺办理许可事项;监管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服务对象的登记备案、资质资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要求各相关业务室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报送落实和工作指导,做到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可追溯,对服务对象依据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做好失信行为信息报送和联合惩戒,加强与省、市公共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强化数据协同应用,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八、廉洁从政承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不谋私利,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建设廉洁从政部门。

九、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行为,欢迎致电029-33186165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