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的来信!关于您的咨询,电话回复您,电话无法接通。现在这里回复您相关内容,按照陕西省人口计生委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口发【2008】93号)文件要求,独生子女伤残申请由街办受理,请联系户籍所在地街办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请。
回复单位: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3358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