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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罗**
信件编码: GPPS2022081600B3
来信时间: 2022-08-16 14:4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孩子义务教育转学
信件内容:
七孩子七年级在杨凌上学,想转学过来,家长房子在民善雅居,能转那个学校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2-08-22 10:40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民善雅居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对应的初中为:沣东新城第七学校。

(二)按照《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起始年级不得转学,其中第八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以下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1.家庭户籍、居住地迁移的,需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及居住证明;2.父母工作变动的,需提供父母工作变动证明。高层次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办理转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规定: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二周内、学期末办理,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生转学申请及学校、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情况要由学校及时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中。

(三)非起始年级转学,需向学校咨询学校剩余学位计划数情况,并向当地教育考试中心部门咨询中考政策。

回复单位: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335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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