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西咸新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的提问,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陕卫指导发【2016】134号)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有疑问可以咨询33186145。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单位:社会事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33186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