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西咸新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西安市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参保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社保中心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若单位不发放生育津贴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援助。生育保险政策咨询电话:33585529。
回复单位: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3358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