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按照《西咸新区23条稳经济保增长政策实施细则》汽车消费券有关解读:
消费者需使用“第三方支付”APP申领,按照“消费者自主申请—系统受理初审—第三方支付复审—补贴发放”的流程进行。消费者购买参与此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的西咸新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销售的各类车辆,均可使用。
补助标准为: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000元/辆;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2000元/辆;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补贴3000元/辆。
(二)按照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发改【2020】216号文件要求,个人自用充电桩应满足《关于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建发【2021】4号相关要求。自用充(换)电设施应向产权单位(人)或小区管理单位报备,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建设,完成后按照文件要求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统一由新区发改局确定补贴名额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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