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来信内容:
姓  名:袁**
信件编码: GPPS2022112910GD
来信时间: 2022-11-29 21: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现役军人子女落户事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的居民,现役军人,男,入伍前户籍所在地是马王街道。我配偶是在读博士研究生,户籍地在未央区。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小孩办理新生儿报户能否跟随新生儿祖父母,落户在沣西? 查询2018年的《户籍办理指南》中的第十条第三款中明确“本市驻军部队军人或本市兵源的军人,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新生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本市居民家庭户,可为该新生儿在本市合法固定住所申报出生登记(单独立户),也可为该新生儿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分局
回复时间:2022-12-05 14:55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西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修订)》,父母一方在本市服役的为其新生儿报户,(1)提供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原件;(2)落户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落祖父母或外祖母户下的,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亲属关系证明;落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回复:公安局  联系电话:029—33585135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