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西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修订)》,父母一方在本市服役的为其新生儿报户,(1)提供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原件;(2)落户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落祖父母或外祖母户下的,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亲属关系证明;落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回复:公安局 联系电话:029—3358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