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提交的关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无法使用的问题已收悉。2023年5月31日下午19点50分,西咸新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您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在“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您爱人属于西安市本级参保职工,小孩属于西咸新区参保居民,通过“陕西医保”小程序绑定小孩与大人的医保账户后,是可以门诊共济使用的。同时告知关于家庭门诊共济政策请您关注“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也可以打电话33585529/33585539咨询。
回复单位:社会事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3358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