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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白**
信件编码: GPPS20230530M611
来信时间: 2023-05-30 11:3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医保共济使用不了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您好。我是咸阳医保,爱人是西安医保,小孩出生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属于西咸新区户籍。医保共济政策,需要都是同一个地方的,同一个地方交医保才能共济本身就比较可笑。更奇怪的是我爱人西安的共济不了西咸新区的孩子,我咸阳的共济不了西咸新区的孩子!这样对整个西咸新区的孩子也就是无法使用父母医保?!什么时候能解决下这些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社会事业服务局
回复时间:2023-06-02 14:58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关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无法使用的问题已收悉。2023年5月31日下午19点50分,西咸新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您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在“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您爱人属于西安市本级参保职工,小孩属于西咸新区参保居民,通过“陕西医保”小程序绑定小孩与大人的医保账户后,是可以门诊共济使用的。同时告知关于家庭门诊共济政策请您关注“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也可以打电话33585529/33585539咨询。

回复单位:社会事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3358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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