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机构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机构将按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序号 |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蒋培琴 | 胡鹤冬 | 1025110007-2_1-1-1-2412~0 | 西安市未央区 阿房二路2号1幢2412室 |
2 | 孙庆升 | 孙庆升 | 1025110016-3-1-39-10203~0 | 西安市未央区阿房四路龙华小区39幢10203室 |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