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1025110008-19-1-1-30102~0 | 张湛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安市未央区三桥镇阿房二路1幢30102室 |
2 | 陕(2020)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920号 | 李敏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安星河湾一期住宅项目3号楼一单元14层1401室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