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4〕1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2)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5088号

高君唐

孙思阳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红光路以南,和平路以东和平春天18#楼2单元25层22502室

2

陕(2018)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267910号

张亚玲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秦都区沣太九路以北.沣太八路以南.沣东路以西上林沣盛2号住宅楼2单元4层2号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