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陕(2022)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5088号 | 高君唐 孙思阳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红光路以南,和平路以东和平春天18#楼2单元25层22502室 |
2 | 陕(2018)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267910号 | 张亚玲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秦都区沣太九路以北.沣太八路以南.沣东路以西上林沣盛2号住宅楼2单元4层2号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