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4〕2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2)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21177号

陈石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二路以北,咸铜铁路以南,秦苑四路以东,秦苑五路以西西安星河湾二期住宅项目8#楼1单元17层11701室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