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4〕5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2)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25441号

杜毅恒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明路1633号1幢10131室

2

S0044418

许颢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秦都区扶苏路亿龙.金河湾(一期)11号住宅楼2单元6层2号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