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4〕11号)

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抵押权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沣东支行
抵押人宦立武
不动产坐落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车城六路以西、征和四路以南3幢12202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809808941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