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陕(2019)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123号 | 李社牛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秦都区沣二路上林雅苑二期10号住宅楼1单元20层1号 |
2 | 1025110016-9-1-25-40511~0 | 冯德明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安市未央区阿房四路至乐村25幢40511室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