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4〕13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ST062648

程琦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渭城区咸红路渭河发电有限公司35号楼4单元3层2号

2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9441号

董键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秦汉新城迎宾大道以东,文科东路以北,东风路北延段以西,文渊路以南厚德苑小区21号楼1单元27层12703室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