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ST062648 | 程琦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渭城区咸红路渭河发电有限公司35号楼4单元3层2号 |
2 |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9441号 | 董键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秦汉新城迎宾大道以东,文科东路以北,东风路北延段以西,文渊路以南厚德苑小区21号楼1单元27层12703室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