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4〕18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469968号

曹香香

张海雄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安市西咸新区富裕路以南,沣东七路以东昆明澜庭5幢40201室

2

长安国用(99)字第1109号

沈栋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长安县纪杨乡王寺镇76号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