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4〕32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2)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9886号

高溪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安星河湾1期住宅项目2号楼1单元2层203室

2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1877号

王芬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泾阳县高庄镇芦家村商业配套区14幢1单元4层10401号

3

陕(2022)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25396号

刘志刚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秦都区建章路亿龙金河湾3-7号住宅楼1单元22层2号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