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4〕45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18)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261849号

王航燕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秦都区世纪大道东段北侧奥林匹克花园四期E3号商住楼1单元7层21号

2

陕(2024)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604号

耿翠平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焦村“枫丹白露”项目16#楼1单元9层10903室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