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4〕63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40839号

杨超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丰安路以北,丝绸路以东,金融三路以西中南菩悦东望府5#住宅楼1单元10层11001室

2

陕(2021)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36111号、陕(2021)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36112号

宋晓荣

寇启荣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秦都区世纪大道东段北侧奥林匹克花园四期E3号商住楼1单元13层11号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