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40839号 | 杨超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丰安路以北,丝绸路以东,金融三路以西中南菩悦东望府5#住宅楼1单元10层11001室 |
2 | 陕(2021)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36111号、陕(2021)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36112号 | 宋晓荣 寇启荣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秦都区世纪大道东段北侧奥林匹克花园四期E3号商住楼1单元13层11号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