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不 动 产 登 记 证 明 (一) | 抵押权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
抵押人 | 董懿虎,武龙娜 | |
不动产坐落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永泰路以南,统一路以北,同仁路以西,白马河路以东万科·大都会五期1#楼2单元12层21203室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陕(2024)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40336号 | |
不 动 产 登 记 证 明 (二) | 抵押权人 | 西安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抵押人 | 温芸清 | |
不动产坐落 | 沣东新城沣泾大道以东、尚航七路以西、丰产路以南欣阳花园2号楼1单元3层303室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陕(2018)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668号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