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5〕6号)

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一)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咸宁路支行
抵押人易文辉,侯进
不动产坐落沣西新城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高端人才生活基地B3-03地块1号楼1单元8层10802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陕(2021)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360号

(二)

抵押权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抵押人易文辉,侯进
不动产坐落沣西新城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高端人才生活基地B3-03地块1号楼1单元8层10802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陕(2021)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361号

(三)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抵押人王弟
不动产坐落空港绿地新城1.1期C19#1单元10108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陕空港房预抵字01-2016-0102号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