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5〕12号)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2)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025012号

杨美佳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秦都区世纪大道东段北侧奥林匹克花园四期E3号商住楼1单元4层1号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