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西咸(2025)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证书或者证明名称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名称不动产坐落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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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

DS0155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秦都区世纪大道东段北侧奥林匹克花园二期B2号楼3单元4层2号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