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5〕85号)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0)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314号

郭金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