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2〕11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1)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455号

张排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宝高速(咸阳出口收费站)以南,同文路以西,同德路以东,永平路以北金悦城3号楼1单元31层13104室

2

1025110016-9-1-59-30302~0

刘建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安市未央区阿房四路59幢30302室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