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西咸〔2022〕4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序号权利人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咸阳销售分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空港新城沣泾大道以北3430.34
零售商业用地首次登记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