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心城区-西咸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阿房一路及辅线项目搬迁工作的通告

       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西咸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建设,努力打造一体衔接、快速联通、高效便捷的综合快速交通体系,切实改善区域群众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管委会决定启动中心城区-西咸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阿房一路及辅线项目搬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西咸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阿房一路及辅线(太安路-天台路)项目,涉及三桥街道阿房宫村、赵家堡村、车张村、蔺高村、闫十村、小苏村;王寺街道大古城村、小古城村、狮寨村、大苏村、西苏村、黄堆潭村、中隆寨村、跃进村、五一村、北陶村等宅基地及企业搬迁工作,以及沿线部分国有土地上企业搬迁。

       二、该项工作由沣东新城城改事务中心委托三桥街道办事处、王寺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搬迁对象不得在搬迁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突击建房行为;不得突击进行房屋装饰装修;不得突击栽植果树、苗木;不得挖沙取土、倾倒垃圾和实施其他有碍搬迁的行为。对搬迁对象突击进行的建设及移栽果树、苗木,一律依法查处,并不予补偿。

       四、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搬迁范围内市场监管部门暂停核发营业执照;资源规划、开发建设部门暂停办理土地、房屋建设等手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搬迁有关工作。

       五、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成搬迁协议,搬离搬迁现场。

       六、搬迁工作要坚持依法搬迁、文明搬迁、公正搬迁;搬迁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对扰乱正常搬迁秩序,煽动群众闹事,围攻、殴打、辱骂搬迁工作人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心城区——西咸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阿房一路及辅线项目搬迁工作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