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咸新区2018年度第一百五十四批次(秦汉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西咸新区2018年度第一百五十四批次(秦汉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已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并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陕政土批〔2019〕898号)批准,同意将咸阳市渭城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周陵街道办事处西石羊村、东石羊村等有关村组7.549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5.8264公顷,园地1.5411公顷,其他农用地0.18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连同上述有关村组0.9428公顷建设用地,两项合计8.4927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城市建设。

有关征收土地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按原上报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测量成果图、表为准。

你委要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及时兑现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有关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及供地事宜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西咸新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征地批后实施和供地情况,按照反馈制度的要求报省自然资源厅、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局。涉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陕政土批〔2019〕898号).pdf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