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关于2024年8月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2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032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意见反馈情况:下列项目在受理评审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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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油箱及配套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沣东新城世纪大道上林南路11号

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格致有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沣东新城世纪大道上林南路11号,厂房租赁原咸阳西电重型电炉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打磨间、喷砂房、喷漆房及相关辅助工程,建成后年产各类型变压器油箱624台。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6.1%。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打磨间和喷砂房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滤芯除尘器处理,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分别通过6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需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喷漆工序共设置1间调漆房、1间喷烘一体房、2间喷漆房、2间烘干房,产生废气通过3套“干式纸盒吸附+三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催化燃烧”工艺处理,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涉及工业涂装工序应严格按要求达到A级环保绩效水平;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所依托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咸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对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置;5.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6.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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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泾河新城永乐工业集中区陕西波士特实业有限公司厂房

西安兴晟裕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博斯腾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泾河新城永乐工业集中区,租用陕西波士特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厂房建筑面积906.95平方米,本次扩建不新增建筑面积,仅改变现有厂房平面设置。该项目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增加HW49其他废物暂存区面积(由现有的50m2增加至100m2),新增HW31废铅蓄电池暂存区(210m2)、HW50废尾气净化催化剂暂存区(100m2)、HW08沾染矿物油的包装物和废油桶暂存区(30m2),1座破损电池贮存间(10m2),各暂存区采用过道隔离。同时,对废铅蓄电池暂存区进行防静电处理,四周设置导流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收集设备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相关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损废铅蓄电池用防腐PE箱密闭贮存于破损电池贮存间,破损电池产生的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相关限值要求;2.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安排车辆进出、优化风机布置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排放限值要求;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项目收储范围以危废经营许可证为准,不得超出危废经营许可证范围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危废收集、运输等过程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需满足相关要求,转移需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4.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5.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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