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陕西省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030 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泾河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段河道综合治理及沿岸生态修复工程

空港新城太平镇泾河南岸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水务局

陕西格致有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防汛道路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32275.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4%。

1.严格执行《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陕西泾阳泾河国家湿地公园和陕西泾河湿地的保护工作。2.优化项目沿线堆土场、施工工区选址,避让湿地等环境敏感目标。3.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强化过程管理,避免影响河流水质。4.强化扬尘管控,严格执行西咸新区蓝天保卫战相关方案规定,切实落实“六个百分百”和“7个到位”要求。秋冬季期间严格按照《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落实相关应急减排措施。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改进施工方式,合理安排运输路线与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2011)要求。6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规范处置。7.结合项目环境风险特征,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应急机制,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利用网站、报纸、现场张贴等方式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