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4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33585982传真:3358598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交通大学全球环境变化研究院同位素实验室搬迁项目 | 沣西新城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泓润楼 |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将西安交通大学原位于曲江校区的超净实验室及铀系年代学实验室搬迁至沣西新城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泓润楼(19号巨构)5层,计划使用202Pb、205Pb、230Th、233U、234U、235U、236U、238U、237Np等9种放射性同位素开展年代学实验及全球气候和环境变化研究。 | 1.落实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对安全与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2.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监测制度并确保实施,及时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按相关要求编制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3.辐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辐射工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确保辐射安全。 4.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防辐射事故发生。5.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 | / |